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与建设领导小组文件贵大教评〔2008〕2号
各学院、校直各单位:
根据学校评建工作的总体安排,学校将在正式评估前对各单位评建工作继续进行考核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方式
1.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模拟评估;
2.校评建办对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支撑材料的质量进行审查评估;
3.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评估;
4.校领导对各单位的评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。
二、考核内容
1.前三次考核未完成的各项评建工作;
2.评估接待工作;
3.评估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。
三、考核记分
1.上学期考核结果占总成绩50%;本学期校领导综合评分占10%,其余40%折合成100%按以下比例计算。
(1)以4月下旬模拟评估结果为重要依据,其评估成绩占本学期评建考核成绩70%;
(2)接待工作组、联络员等对各单位的接待工作进行综合评分,占本学期评建考核成绩5%;
(3)各职能部门上学期未完成的工作务必在3月25日前完成,占本学期评建考核成绩10%;各职能部门完成评建工作质量(3月25日前),占本学期评建考核成绩10%;
(4)教务处对各学院(部)毕业论文、试卷专项检查的结果,占本学期评建考核成绩20%。
(5)宣传部、信息化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网页建设专项检查的结果,占本学期评建考核成绩5%。
2.本次考核结果提交学校评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。
四、考核奖惩
综合考核结果在正式评估结束后由学校审定,并兑现奖惩。
校评建领导小组
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
主题词:教育 教学 评估 考核 通知
报送:校党政领导,助理巡视员,校长助理。
贵州大学本科教学评建办公室 2008年3月19日印发